明主立可为之赏,设可避之罚。故贤者劝赏而不见子胥之祸,不肖者少罪而不见伛剖背,肓者处平而不遇深溪,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。如此,则上下之恩结矣。古之人曰:“其心难知,喜怒难中也。”故以表示目,以鼓语耳,以法教心。君人者释三易之数而行一难知之心,如此,则怒积于上而怨积于下。以积怨而御积怨,则两危矣。明主之表易见,故约立;其教易知,故言用;其法易为,故令行。三者立而上无私心,则不得循法而治,望表而动,随绳而斫,因攒而缝。如此,则上无私威之毒,而下无愚拙之诛。故上居明而少怒,下尽忠而少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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